情感生活
由此可见,存在量词的逻辑功能不是修饰个体,而是修饰性状的,它不同于一
般意义上的谓词。如果我们广义地理解性质,不但承认个体有性质(,也
承认性质本身有性质,那么“存在”也可以视为表达性质的性质;在这个
意义上,我们称“存在”是二阶谓词,一般意义上表达个体性质的语词则成为一阶谓词。
从形式上来看,它是一阶逻辑的存在概括原则的一次应用,所以是有效的。但
这并不表示本体论证明是一个好的推理,甚至不能保证它是一个“合式的”推理。这样我们就能够解释为什么有些充分的理由并没有产生意向和行动的原因:它们违背了更高的原则。
不过需注意的是,理性的整体原则只能减少行动的选择,而不能帮人选择一个行动。现在可以做一个
总结了,行动的因果理论的基本观点(4)所要求的“恰当的方式”的基本条件如下:
行动者S由T时刻的意向导致的A行动须和主体的心理预期相符合;
行动者S有做A行动的能力;
)行动者S服从理性的整体原则。
最后,我们可以对行动的因果理论的解释力量作一个总体评价:尽管行动的因果理论面临外部和
内部的挑战,但这些挑战远不是致命的,只需调整外围的部分陈述就可达到捍卫这种理论的目的;在
没有更好的选择的情况下,行动的因果理论仍旧是更值得我们信赖的理论。
好古敏以求之者也
言的无用与逍遥
优雅生活
但是,根据“逻辑联系的论证”,行动者有做某事的理由和行动者做某事 存在逻辑或概念的联系,因此这两者不可能存在因果关系。例如,梅尔登断言,当 司机准备拐弯时,由他举起手臂的行动可合乎逻辑地推出他发出信号或者至少是试图发出信号。 笔者认为,在这个例子中,举手和知照他人可能存在逻辑联系,但梅尔登 以这种情形来反驳行动的因果理论似乎并不算很恰当,因为举手和知照他人是关于同一事件的不同描 述。尽管如此,这种观点还是被马尔康姆进一步发展了,在涉及到将来的意向时,他 这样论证:“意图做某事和做某事之间存在逻辑联系。假定做某事在某人的能力之中,并且他没有因 某个理由而放弃这个意向,他没忘记他的意向,没有相反的环境的产生,还有,他只有实施了意向, 才能给出满意的解释,等等;那么,如果他没有做这件事情,我们会得出结论,他并不是真正意图做 这件事情。这种判断事物的方式是意向概念所要求的。”当然,他也 认为意图和做事之间的逻辑联系非常松散,但这已经足以说明意图和做事之间不存在因果联系。
休闲度假
戴维森怎样回应这类论证呢?他认为,因果是事件之间的关系,不管我们怎样描述它,这一关系 都是客观存在的,而因果解释说的却是事件的描述之间的关系。 就好像我们把亚里士多德描写成“柏拉图的学生”时,我们当然能够推断出柏拉图的存在,但这种 联系并不蕴含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不是独立的。 第二种论证如下:因果联系在本质上是法则论的,它以归纳为基础;但行动者按某些理由而行动 的知识常常是不依赖于归纳或严格的规律的知识;因此理由解释不可能是因果解释。 该论证质疑行动的因果理论:如果同样的条件出现在另外的时间的话,行动者未必会有同样的行动。 其结论就是:理由非原因。如果有连接理由和行动的规律,这个问题就容易得到说明了。但戴维森否 认了存在这种严格规律的可能性。